新公微信公眾號【新公教育】(cqxgjy) | 備考QQ群:663261430 | 備考課程:三年職通協議班
———————————————————————————————————
大家在去打醬油的時候有沒有發生過給老板10塊,結果老板找了你15塊的情況呢?假設一瓶醬油5塊,對于老板多找的10塊是什么性質呢?要不要還給老板?如果要還給老板,我和老板之間是不是就有債權債務關系呢?在民法中我們把這種“天上掉餡餅”的行為稱之為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原因之一的不當得利,在事業考試中需要結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做到三層次:第一,是否構成不當得利,也就要求在案例判斷時注意區分無因管理;第二,構成不當得利之后不當得利人有何義務,這是考試中比較靈活且有難度的一個點,需要著重記憶;第三,如何返還不當得利。
一、無因管理
(一)概念: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的行為。
(二)構成要件
1.一方獲得利益。獲得利益,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而使財產總額增加。
注意1:正當利益,甲與乙賭博,輸了錢,多給了5000,不構成不當得利;
注意2:財產性利益,多看了一眼八塊腹肌,也沒法還,不是不當得利;
注意3:強迫得利,沒有人獲得利益,甲想把自己家裝修成小豬佩奇的風格,結果裝修工人走錯了,把領居的家裝修成小豬佩奇的風格,鄰居也不愛,鄰居不成立不當得利。
2.他方受損失。損失,是指因為一定的法律事實,致財產利益減少或喪失。如果有人受益但無人受損,則不構成不當得利。
3.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不當得利的成立,須是他方的損失由一方獲得利益造成的。
4.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不當得利中的“不當”,就是指一方獲得利益沒有合法的依據。因此,一方獲得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應當返還給當事人。
(三)無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1.不當得利的法律效力
不當得利成立后,受害人有權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受益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1)還哪些
還原物+孳息;
?、俜ǘㄦ芟?
?、谔烊绘芟?/p>
(2)怎么還
善意不當得利人---還現存
惡意不當得利人—-還所有
新公教育為你提供更多考試資訊和招聘公告可關注微信公眾號【新公教育(cqxgjy)】查看!
熱門招聘 | 備考干貨 | 實時互動 |
---|---|---|
實時更新 | 關注查看 | 在線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