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微信公眾號【新公教育】(cqxgjy) | 備考QQ群:663261430 | 備考課程:三年職通協議班
———————————————————————————————————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總和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職權等內容。本文以國家制度為內容進行撰寫,重點包括法條內容規定: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特別行政區制度;事業單位考察核心要點等。
一、法條規定
《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
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條:“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第九條:“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
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除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也屬于集體所有。”
第三十一條:“國家在必要時設立特別行政區。”
二、考察要點
憲法國家制度規定,為考試主要提供了三部分考點。第一是涉及政治制度領域中,選擇題設題國體是什么,政體是什么,根本制度是什么。第二是針對經濟制度領域中,專屬于國家的有哪些內容,專屬于集體有哪些,以及原則上屬于國家法律有規定時也可屬于集體的有哪些。第三部分則是針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考察,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特別行政區擁有的高度自治權。
新公教育為你提供更多考試資訊和招聘公告可關注微信公眾號【新公教育(cqxgjy)】查看!
熱門招聘 | 備考干貨 | 實時互動 |
---|---|---|
實時更新 | 關注查看 | 在線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