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 【自助行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內采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關于自助行為的規定是《民法典》的新增條文,是一種私力救濟的重要手段,也是在事業單位考試中逐漸顯現出的新方向,通常以案例考查的形式出現,主要與民事侵權行為和正當防衛混合考查。今天我們就將這部分知識點梳理一下,希望大家可以在理解的基礎上掌握這些知識點。
一、以案釋法
原被告兩人是鄰居關系,被告認為原告砌筑隔墻嚴重影響其出行便利,多次協商無果,被告則將原告隔墻推倒,原告向法院提起侵權賠償之訴。該案經過二審最終認定被告的行為成立自助行為,原告自行承擔損失。法院的認定理由是被告已經多次交涉未果,如果采取訴訟等公力救濟達到拆除墻面的效果那必然要經歷一系列的程序,那么在此期間被告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就會面臨威脅。
所以我們可以思考一下自助行為的構成要件:首先,自助行為保護的是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就是說如果保護的權益是違法的或者是違反公序良俗的,則其行為的正當性就會被否認,例如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索要高利貸則視為對人身的不法侵害;其次,自助行為須情況緊急且來不及請求有關國家機關的援助,我們在案例題中遇到的大多數是被侵權人報警之后警方無法迅速到達現場,而侵權人又強烈抗拒履行自己的義務,例如吃霸王餐;最后,自助行為不得超過必要限度。這一點和正當防衛的要求是相同的,在自助行為這里要求的“必要限度”需要在救濟自己合法權益的同時,在合理范疇內限制侵權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扣留侵權人的財物。
二、自助行為與正當防衛的異同
1.相同點:二者都是緊急情況下以出現不法侵害為前提,防止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合法行為。
2.不同點:第一,二者針對的不法侵害時間要求不同,正當防衛針對的是正在進行的侵害,自助行為針對的是已經發生的侵害;第二,二者所保護的權利主體范疇不同,正當防衛既可以為了保護本人,也可以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他人的合法權利,自助行為就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三,二者的客觀要件上也有些差別,自助行為要求客觀上必須是情況緊急且來不及請求有關國家機關的援助,正當防衛則不存在此要求。
三、練習題
【試題演練】(單選)李某吃霸王餐,不給錢起身就走,店主王某見狀內心十分焦急,拉住李某不讓李某離開,并撥打了110報警電話,李某大聲呵斥王某稱:憑本事吃的飯為什么要給錢,并且聲稱王某的行為屬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要求李某賠償,以下說法正確的有( ):
A.屬于侵權,侵害了李某的身體權
B.屬于侵權,侵害了李某的人身自由權
C.不屬于侵權,是緊急避險
D.不屬于侵權,是自助行為
【答案】D。店主拉住李某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請求權,并且情況緊急,來不及得到公力救濟,因此通過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來救濟自身權利,事后及時地請求了公力救濟,并未對王某的人身造成傷害,因此構成自助行為,不構成對李某的侵權行為,因此AB選項說法錯誤,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案中并未體現,不構成緊急避險,C選項說法錯誤,D選項說法正確。在故本題答案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