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單位筆試中,“正當防衛”是一個高頻考點,而且從近幾次的考試中來看,其考察方法越來越靈活,但萬變不離其宗,主要還是集中于通過案例考察正當防衛的構成與否,今天我們就來一起窺探一下關于“正當防衛”的奧秘。
考點一: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從概念中,我們首先能夠淺顯地看出:采取正當防衛既可以為了自己,也可以是為了別人;而且,一旦構成正當防衛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其次,正當防衛最重要的就是掌握其構成要件。
成立正當防衛,以下這5個構成要件缺一不可:
1.防衛起因: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也就意味著,對于合法行為和假想的侵害均不能成立正當防衛,如:逃犯將追捕自己的警察打傷;甲看到仇人乙走來以為乙要打自己便將乙打殘,這些均不能成立正當防衛。
2.防衛時間: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故排除事前防衛和事后報復,如:乙揚言要打甲,甲聽說后先下手為強將乙打成重傷,這屬于事前防衛,并非正當防衛;再如,甲路遇仇人乙的毆打,反抗過程中將乙撞倒在地,乙的頭碰到石頭暈了過去,甲見狀拿起石頭將乙砸死,這屬于事后報復,因為在乙暈倒時不法侵害已經停止,故甲的行為并非正當防衛。
3.防衛意圖:具有正當的防衛意圖。采取正當防衛主觀上是為了制止正在對自己或他人發生的不法侵害。所以諸如“你打我,我還手”、挑撥對方先動手而后毆打對方的行為均因欠缺防衛意圖而不構成正當防衛。
4.防衛對象:不法侵害人本人。這是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最本質的區別,也是考試中區別二者的關鍵。
5.防衛限度:沒有明顯超過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限度。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屬于防衛過當,但需注意,沒有防衛過當罪,應根據其符合的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確定罪名。)
【小試牛刀】下列選項中,能構成正當防衛的是:
A. 賈某遭受李某搶劫的過程中為保護自己將李某打成重傷
B. 陳某扒竊王某,王某發現,將其打死
C. 趙某見張某拿著菜刀在路上,以為其要砍殺自己,便用磚塊將其砸暈
D. 孫某遭受精神病人追殺的過程過程中無奈逃入錢某家中,將錢某家中小孩撞成輕傷
【答案】A。解析:本題中,A選項滿足正當防衛的5個構成要件,故屬于正當防衛;B選項王某的行為超過了防衛的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C選項中不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趙某屬于假想防衛;D選項中孫某的行為屬于緊急避險,損害的是無辜第三人的合法權益,非不法侵害人本人,故BCD選項均不構成正當防衛。
考點二:無限防衛權
在正當防衛里還有一種特殊的情形,沒有防衛限度上的限制——無限防衛權,是指對正在行兇、殺人、搶劫、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
【小試牛刀】甲聽到路邊樹林里有呼救聲,遂抄起一根木棍趕去,見一男子正對一婦女進行強奸,便用木棍向該男子頭上打去。婦女被救,該男子卻因甲打擊過重而死亡,甲的行為應認定為:
A. 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
B. 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C. 防衛過當,但應從輕處罰
D. 防衛過當,但應減輕處罰
【答案】B。解析:本案中,甲是對該男子正在實施的強奸行為進行防衛,享有無限防衛權,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屬于防衛過當,仍構成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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