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源
井田制乃中國西周時期較為普及的土地制度,字意為:因土地劃分為許多方塊,且形似“井”字形,故得名井田制,有公田私田之分。“井田”一詞 ,最早見于《谷梁傳·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實行過井田制,商、周兩代的井田制因夏而來。井田制大致可分為八家為井而有公田與九夫為井而無公田兩個系統。記其八家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 載:“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后敢治私事。”記其九夫為井而無公田者,如《周禮·地官·小司徒 》載 :“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當時的賦役制度為貢、助 、徹,皆為服勞役于公田,其收入全部為領主所有,而其私畝收入全部為個人所有是一種“勞役租稅”。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發展演變而來,其基本特點是實際耕作者對土地無所有權 ,而只有使用權。土地在一定范圍內實行定期平均分配。
(二)內容特點
井田制是把耕地劃分為多塊一定面積的方田,周圍有經界,中間有水溝,阡陌縱橫,像一個井字。一人耕種大約100畝(約合今70公畝)。100畝為一個方塊,稱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來。 一井分為9個方塊,周圍的8塊田由8戶耕種,謂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歸耕戶所有;中間是公田,由8戶共耕,因為公田的面積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驅使奴隸集體耕種,收入全歸封邑貴族所有。但實際上并不是每塊井田都是900畝,還存在諸如800畝,1000畝這樣的特殊情況。
(三)井田制之結局
井田制的瓦解總結原因主要有兩個:
1,生產力的提高:春秋晚期,井田制逐漸瓦解了,伴隨著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當時生產力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小農戶型的生產模式出現了,導致這種井田制下的集體勞動就過時了。
2.商鞅變法;西周時期,井田制的土地是不允許私自買賣的,但是公元前361年,商鞅在秦國實施改革,主要內容有:“廢井田”、“開阡陌”、“民得買賣”、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進行買賣,井田制就徹底瓦解。
二、考點分析與例題展示
1.(單選)井田制在哪個朝代最為興盛( )。
A.夏 B.商 C.周 D.秦
【解析】C。本題考察的是中國古代土地制度井田制,夏代曾實行過井田制,商、周兩代的井田制因夏而來,在中國西周時期較為普及。故C選項正確。故本題答案為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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