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心理特征通常是指個體在心理上經常而穩定地表現出來的特征,包括能力、氣質和性格,三者構成了個體心理面貌的獨特性。接下來我們從需要、動機與挫折、能力、氣質與性格、行為這幾方面來講解。
首先,需要是個體對生理的和社會的客觀需求在人腦的反映,是個體的心理活動與行為的基本動力。我們曾經學過,由人本主義學家馬斯洛提出的,將人的需要按照發展順序及層次高低分為五個層次,第一層次是生理性需要;第二層次是安全的需要;第三層次是愛與歸屬的需要;第四個層次是尊重的需要;第五個層次是最高層次,自我實現的需要。馬斯洛認為,只有當低層次的需要滿足后,才會產生高一層次的需要,由低至高,逐層發展,稱為需要層次論。其次,動機是一種與需要相聯系并推動人去行動以達到一定目的的心理動力,而當我們的動機受到干擾阻滯、被迫暫時放棄或完全受阻所導致的需要不能滿足的情緒狀態,這就是挫折。再次,能力是直接影響人的活動效率,使活動任務順利完成的個性心理特征,遺傳素質和營養狀況以及教育和社會實踐都能影響能力形成和發展的因素。然后,氣質就是表現在人的心理活動的強度、速度、靈活性和穩定性等動態性質方面的、典型的、穩定的心理特征。性格則是人對客觀現實穩定的態度及與之相適應的習慣化的行為方式,是人格的核心。最后,行為是機體在各種內外部刺激影響下產生的活動。
這就是今天和大家分享的衛生心理學中的人格與行為,其中,馬斯洛提出的需要層次論是重點內容。更多精彩內容歡迎關注下一期。
重慶事業單位考試信息歡迎關注新公教育-重慶人事考試信息網
或關注新公教育微信號(cqxgjy),及時掌握公考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