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時不時都會聽到這樣的聲音“是藥三分毒,藥這玩意兒能不吃就不吃!”。然后有的人就完全聽信了這句話,當疾病侵襲我們的身體時,硬撐,最后病來如山倒,延誤了病情。我想發表一下個人見解:不能說這句話一點都不對,但不是特別準確。這得從“是藥三分毒”說法的起源說起。
在藥理學中,藥物和毒物并沒有嚴格的界限。藥物是指可以改變或查明機體的生理功能及病理狀態,用以預防、診斷和治療疾病的物質。毒物是指在較小劑量即對機體產生毒害作用、損害人體健康的化學物質,任何藥物劑量過大都可產生毒性反應。簡而言之,藥物就是防病治病的作用,毒物就是藥物用藥過頭了,話糙理不糙。這就需要我們正確認識藥理學中的很多概念及藥理學的研究內容。藥理學也是我們醫療衛生專業知識中比較重要的一門科目。下面我們就來學習一下藥理學:
藥理學是研究藥物與機體(含病原體)相互作用及作用規律的學科。它既研究藥物對機體的作用及作用機制,即藥物效應動力學,又稱藥效學;也研究藥物在機體的影響下所發生的變化及其規律,即藥物代謝動力學,又稱藥動學。藥理學以基礎醫學中的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病理生理學、微生物學、免疫學、分子生物學等為基礎,可為防治疾病、合理用藥提供理論知識和科學思維方法。藥理學既是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間的橋梁,也是醫學與藥學間的橋梁。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藥理學亦與時俱進,每年都會有許多新藥進入臨床研究階段并最終上市,其中部分藥物上市后可能因不良反應而撤回或使用受限,因此只有掌握每類藥物的基本作用和特點,運用科學思維方法將知識融會貫通,才能適應臨床用藥的不斷變化。
新藥開發是非常嚴格而復雜的過程,且各藥不盡相同,但藥理學研究是必不可少的關鍵步驟。新藥研究過程大致可分為臨床前研究、臨床研究和上市后藥物監測三個階段。往往在事業單位的考試中會在新藥的臨床研究方面挖坑出考題,尤其是每期的志愿者數量及每期的意義:
新藥的臨床研究一般分為四期:
Ⅰ期臨床試驗是在20?30例正常成年志愿者身上進行的藥理學及人體安全性試驗,是新藥人體試驗的起始階段。
Ⅱ期臨床試驗為隨機雙盲對照臨床試驗,觀察病例不少于100例,主要是對新藥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作出初步評價,并推薦臨床給藥劑量。
Ⅲ期臨床試驗是新藥批準上市前、試生產期間,擴大的多中心臨床試驗,目的是對新藥的有效性、安全性進行社會性考察,觀察例數一般不應少于300例。新藥通過臨床試驗后,方能被批準生產、上市。
IV期臨床試驗是上市后在社會人群大范圍內繼續進行的新藥安全性和有效性評價,是在廣泛長期使用的條件下考察療效和不良反應,也叫售后調研,該期對最終確定新藥的臨床價值有重要意義。
目前研發領域又提出0期臨床試驗的概念。0期臨床試驗是一種先于傳統的Ⅰ期臨床試驗開展的研究,旨在評價受試藥物的藥效動力學和藥代動力學特征。特點是:小劑量、短周期、少量受試者、不以藥物療效評價為目的,其目的是對作用于靶點指標和(或)生物標記物的抗腫瘤候選藥物的藥效學和藥動學進行評價。
我們不僅要了解藥理學傳統概念及內容,也要與時俱進掌握前沿新概念,這樣才能更高的把握知識點,備戰醫療衛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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