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安眠藥可以治療失眠,但過量服用可能致死,降血壓藥可以治療高血壓,但過量服用則可致低血壓。也可以這就詮釋了藥物能“治病”也能“致病”。其中所謂的“治病”和“致病”則是藥物的一些基本作用,那么具體的藥物基本作用都包括什么呢?
1.藥物作用與藥理作用
(1)藥物作用:是藥物對機體的初始作用,是動因。例如:氫氯噻嗪可以通過增加尿量較少血容量而降血壓,適用于血壓高的患者。
(2)藥理效應:是藥物作用的結果,機體反應的表現。是機體器官原有功能水平的改變,功能提高稱為興奮,功能降低稱為抑制。例如:氫氯噻嗪可以增加尿量則是興奮的表現。阿司匹林退熱則是抑制的表現。
2.治療效果
是指藥物作用的結果有利于改變患者的生理、生化功能或病理過程,使患病的機體恢復正常。
3.不良反應
(1)副反應:由于選擇性低,藥理效應涉及多個器官,當某一效應用作治療目的時,其他效應就成為副反應(通常也稱副作用)。例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腸痙攣時,可引起口干、心悸、便秘等副反應。副反應是在治療劑量下發生的,是藥物本身固有的作用,多數較輕微并可以預料。
(2)毒性反應:是指在劑量過大或藥物在體內蓄積過多時發生的危害性反應,一般比較嚴重。毒性反應一般是可以預知的,應該避免發生。
(3)后遺效應:是指停藥后血藥濃度已降至最小有效濃度以下時殘存的藥理效應,例如:服用巴比妥類催眠藥后,次晨出現的乏力、困倦等現象。
(4)停藥反應:是指突然停藥后原有疾病加劇,又稱反跳反應。例如長期服用可樂定降血壓,停藥次日血壓將明顯回升。
(5)變態反應:是一類免疫反應,常見于過敏體質患者,與劑量無關。也稱過敏反應。
(6)特異質反應:少數特異體質患者對某些藥物反應特別敏感,反應性質也可能與常人不同,但與藥物固有的藥理作用基本一致,反應嚴重程度與劑量成比例,藥理性拮抗藥救治可能有效。
當我們熟悉了藥物的一些基本作用后,在臨床用藥的時候就要多方面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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