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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2021年上半年重慶市事業單位集中考核招聘2220人公告現已發布,新公教育 為廣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內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時查看切勿錯過報名時間。新公教 育為報考重慶事業單位考生提供備考資料、輔導用書、真題講義、筆試課程等內容, 歡迎各位考生加入備考備考QQ群:663261430 一起學習!為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提升行業領域公共服務水平,助推重慶高質量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重慶市屬、區縣屬事業單位將集中考核招聘一批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主要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考核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14名、區縣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06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1年上半年重慶市事業單位集中考核招聘崗位情況表(市屬)》(附件1)、《2021年上半年重慶市事業單位集中考核招聘崗位情況表(區縣屬)》(附件2)。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6. 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 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各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時被招募到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實習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均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年齡計算
本公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對特別優秀的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人員,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應聘人員應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并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交。其中,境外高校畢業生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境內高校就讀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推遲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認定符合招聘專業條件的,可予同意報考。
(六)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境內高校就讀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或護士執業資格的,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資格,否則不予聘用。
本公告所稱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2020年6月1日—2021年3月31日畢業的境外高校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至今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本公告所稱“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應聘人員未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之一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視為應屆高校畢業生,但已被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本公告招聘條件所指國家獎學金不含國家勵志獎學金。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有關區縣政府(人力社保局)公眾信息網、市屬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等及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