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5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現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2023屆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崗位情況一覽表》(附1)。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 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二)其他條件。
1.報考教育事業單位語文教師崗位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證書。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最遲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不予以聘用。
2.報考教育事業單位教師崗位應取得相應層次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其中報考學前教育教師應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最遲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不予以聘用。
3.《崗位情況一覽表》中對“崗位”及“專業”有方向要求的,須在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專業學科出具相應方向證明和畢業成績單,如“教育學類(數學方向)”,考生所學專業應為“數學”方向,持有“教育學”專業(以畢業證名稱為準)畢業證的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數學方向”的證明,同時提供畢業成績單。若畢業證書已明確體現有數學方向,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三)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年齡計算。
本公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6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6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其中,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另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2023屆高校畢業生應憑即將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其中,境內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生證、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境外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學生證、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育部學歷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不予以聘用。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學科(專業)目錄(附2、3)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4)進行。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但包含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專業名稱與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六)特別說明。
國家獎學金不含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學金的認定,以在最高學歷階段取得為準。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如專技12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
本公告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考生未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之一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以及2021年、2022年畢業的大學生退役軍人,視為應屆高校畢業生,但已被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特別提醒: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環節時間、地點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九龍坡人力社保”微信公眾號“人社服務—人事人才”專欄公布,請報考人員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資格審核通過人員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注意: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與考試相關的信息將在“九龍坡人力社保”微信公眾號“人社服務—人事人才”專欄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在10月6日9:00—10月10日9: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j.cq.gov.cn/)首頁“我要辦”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區縣委托、社會化服務考試入口(點擊進入)”欄目,點擊“重慶市九龍坡區事業單位2022年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報名系統。按照規定格式、內容和要求提交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單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報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要求jpg格式,20kb以下)以及電子材料(對照附8要求逐一上傳)。
(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請在填報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凡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已報名但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在10月11日9:00前及時修改完善信息并重新提交,重新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三)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
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應達到3:1。達不到3:1的,最低降為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或取消招聘名額;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可進一步降低開考比例。
(四)準考證打印。
網上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根據“九龍坡人力社保”微信公眾號“人社服務—人事人才”專欄準考證打印相關通知,登錄報名系統在規定時間段內自行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前往參加考試考核。未按時打印《準考證》,視為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各崗位報名人數將于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九龍坡人力社保”微信公眾號“人社服務—人事人才”專欄公布。
五、考試考核
參加本次招聘考試,應自覺配合考務機構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九龍坡人力社保”微信公眾號“人社服務—人事人才”專欄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執行。若因健康風險和防疫要求無法參加考試考核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本次公開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凡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名額數之比達到8:1的,須對此崗位報考人員進行筆試;未達到8:1的,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