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2023屆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2023屆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19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次類推。其中,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可放寬3周歲。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2023年應屆畢業生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其中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否則不予聘用;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且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否則不予聘用。
參照《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附件2)進行專業資格審核。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專業名稱與上述目錄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依據考生所學課程及專業培養目的等認定后,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崗位等級上,如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2023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地點等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cqlp.gov.cn/rlsbj/)人事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及時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核招聘實行電子郵件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招聘方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8:00。
2.報名郵箱:lpzgb@163.com
3.報名所需材料:《重慶市梁平區事業單位2023年一季度面向2023屆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緊缺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3),同時形成居民身份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執)業資格及其他必備認證材料的電子掃描件,投遞至指定電子郵箱。報名情況將于報名結束后,在重慶市梁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cqlp.gov.cn/rlsbj/)公布。
4.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5.應聘人員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