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備案號:KHZP2024010BS),決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為主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的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二)工作經歷。
除明確規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如考生連續工作時間為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則視為工作經歷滿一年,以此類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教師”等被招募到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認定結合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工作經歷證明。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12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8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境內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明;境外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考生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五)專業方向。
《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專業學科出具相應方向證明和畢業成績單(成績單須有相應方向的學科成績記錄)。比如“教育學類(數學方向)”,考生所學專業應為“數學”方向,持有“教育學”專業(以畢業證名稱為準)畢業證的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數學方向”的證明,同時提供畢業成績單。若畢業證書對專業方向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六)特別說明。
除明確約定外,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最遲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所稱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如有相應調整的,將在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政府網-最新公告-招錄信息欄目(http://www.bishan.gov.cn/)進行公告,請考生關注。
四、報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考生登錄重慶市璧山區人事考試網絡平臺(網址:http://rsj.bishan.gov.cn:11006/ExtendService_PerE_UserLogin.asp)進入報名系統,按照規定流程和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考申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
網上報名不進行資格審查,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電子照片審核未通過的,須在2024年4月17日12:00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修改,重新提交。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照片審核通過后,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考生提交報考申請后務必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照片審核結果。審核不通過的,不能繳費參加考試考核(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單位,電話:023-85284502)。
(二)網上繳費。
考生報名通過后,須在2024年4月17日17:00時前登錄報名系統繳費確認參考(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50元/科/人收取),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的考生請及時下載留存并打印《報名信息表》,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三)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最低降為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璧山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考生,退還其報名考務費。其他情形不退還報名考務費,請考生慎重繳費。
(四)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通過并繳費成功的考生,須在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27日9:0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考核。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情況公布。
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最終繳費人數、崗位名額遞減或取消情況、是否進行筆試等事宜將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政府網-最新公告-招錄信息欄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