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考核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筆試(部分崗位設考);面試包括綜合面試(包含結構化、無領導小組、現場答辯等方式)、專業面試(部分崗位設考)。各崗位具體考試考核形式詳見附件1。
考生應配合落實考務相關規定,及時關注報名網站、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站、考試現場等公布的考試要求,并遵照執行。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閉卷筆答方式。考試大綱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3)。各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
公共科目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時間為2024年9月7日(星期六)8:30—12:00(其中8:30—10:00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為《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不間斷)。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網上自助打印的準考證。預計2024年9月下旬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lsbj.cq.gov.cn)“熱點服務”中“人事考試成績查詢”欄查詢成績。
2.專業科目筆試。分值100分,采用閉卷筆答方式。各招聘崗位是否組織專業科目筆試以及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
專業科目筆試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導監督。需組織專業科目筆試的,筆試的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通過官方網站等渠道通知。考生持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考試組織方要求的其他證件,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筆試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本公告規定的筆試成績折合規則,以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開展面試;面試實際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按照2:1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于緊缺崗位的,經主管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降低比例開考。
(3)若最后一名進入專業面試或綜合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4)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及其筆試成績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人選名單公示期內或公示結束后10日內進行。面試人選應按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報名資格復審。招聘崗位對學科專業有“方向”要求,但學歷學位證書無法體現的,考生應在資格復審時出具能有效佐證招聘專業要求的各學期成績單或畢業院校(院系)相關證明等材料。
因進入資格復審考生提供通訊方式有誤、未接聽電話等無法聯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網站發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對未按要求參加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行放棄面試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后,查實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考生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應在資格復審時向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附件4)。未按規定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三)面試
專業面試采取實操、案例答辯等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操作水平、專業實踐能力等情況;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情況。各崗位開展面試的具體方式詳見附件1。各面試方式分值均為100分,附件1的專業面試采取兩種不同方式的,每種方式各占專業面試成績的50%。專業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0—20分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當天,因考生棄考等原因導致招聘崗位僅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該招聘崗位的面試正常進行。
面試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導監督。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方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關注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站。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面試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7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組織。對面試實際競爭比例未達到2:1的崗位,考生任意一科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的,一般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研究確認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可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根據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崗位的“考試類型”和“成績計算類型”,分別按以下規則計算總成績(各科成績按原始得分計入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四舍五入計算):
甲類崗位: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綜合面試成績×50%;
乙類崗位: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專業面試成績×25%+綜合面試成績×25%;
丙類崗位: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4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綜合面試成績×40%;
丁類崗位: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4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專業面試成績×20%+綜合面試成績×2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含遞補體檢人選)的應聘單位及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通過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體檢在面試結束后及時開展。考試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屬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考生依次按《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學歷層次、相應職稱、相應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由招聘方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擬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
考生應積極配合考察,對拒不配合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進入考察環節后,考生以非正當理由放棄后續擬聘資格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登記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因考生在體檢、考察中自動放棄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的缺額,招聘方可根據崗位緊缺程度,研究是否遞補。需遞補的,用人單位應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照前述規則確定遞補人選。
七、公示
招聘工作未盡事宜,按規定應告知考生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等官方網站(市屬高校招聘工作進展情況請注意關注有關高校官方網站通知)。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以及其他應公示事項。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備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考生報到。
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與考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約定了最低服務期(詳見附件1“備注”欄)的,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或違反約定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72號)以及《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方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通報有關單位,并按規定限制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會同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解釋。
(二)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報名網站、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官網等及時公告,請考生關注。
(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1)。
(四)公共科目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86868837;考試考務咨詢:023-86868820。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1.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重慶市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參考目錄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
附件下載:
1.附件1 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2.附件2 重慶市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參考目錄.xlsx
文章來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202408/t20240802_13458603.html
原標題: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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