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按公告和有關政策規定加分。
(二)面試
1、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成績為0分或缺考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資格審查手續的辦理。面試資格審查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規定時間內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和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官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獲得面試入圍審查資格的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干部人事處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
①《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其中,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在規定時間內尚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的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將在公開招聘的任一環節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留學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有關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擬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