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考試
考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
(一)專業技能測試
對于播音主持、解說員等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崗位,需要在網絡報名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此類崗位在《崗位表》“約定事項”中明確。提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有關事項,由相關縣(區)人社局在宜賓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三江人才網公告。
對需要在筆試統考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報考者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先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實行合格制。專業技能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此次招聘的后續程序,須在網絡報名期間登陸“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ksbm.yibin.gov.cn/)進行筆試報名、繳費和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心理素質測評三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質測評》是所有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統教師崗位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礎》(執行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其余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識》,具體詳見《崗位表》。
(3)專業科目分類設置,具體考試科目詳見《崗位表》。
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公布在宜賓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三江人才網資料下載欄里。
2. 筆試時間和地點: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進行適時調整,具體時間擬于6月中下旬另行公告,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按照《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發〔2011〕110號)、《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九部門關于“十三五”期間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2016〕34號)等政策規定,符合國家、省政策規定報考事業單位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加分累計最高不超過6分。
符合《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規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加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必于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公告),將以下材料遞交到招聘單位所屬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股、中心)。特別提示:報考市屬單位的遞交到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考縣(區)及以下單位的遞交到招聘單位所屬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考生報名信息表》、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及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部)出具的證明(見附件2)、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在本次報考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含享受定向招考、考核招聘等相關政策)考入機關或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4. 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40% +《心理素質測評》×20% +《專業科目》×40% + 政策加分。
筆試各科成績加總后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5.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各科成績在宜賓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三江人才網上公布(具體時間另行公告),報考者請自行登錄網站查詢。
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的,請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下載并填寫《考試成績查分申請表》交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宜賓市翠屏區大碑巷37號一樓辦事大廳)查分,逾期不受理(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三)面試
需進行面試的崗位面試方式詳見《崗位表》。其中,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等方面;其他形式的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與招聘崗位所需的人格素養、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方面的能力素質。
現場資格審查、面試時間、地點安排以及體檢、考核等有關事項,縣(區)及以下事業單位由各縣(區)人社局具體負責,市屬事業單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有關事項將在相關網站上及時公告。
1.現場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面試前(其中,不面試的崗位在體檢前)須通過現場資格審查。
按照招考崗位招聘名額的3倍(其中,不面試崗位按照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依據同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下同)。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現場資格審查。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無筆試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審查。
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1)《報名信息表》2 份(請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 2 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1 份;
(3)有效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 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其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按照管理權限由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證書正在辦理中的書面證明原件)。
其中,屬 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現場資格審查時不需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明材料,但務于2020年7月31日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響,經核實可延遲)取得相關證書原件,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生在任一招聘環節的中斷,即失去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因現場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出現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兩次。依次等額遞補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根據縣(區)人社局或招聘單位(部門)規定的遞補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或聯系電話留錯、不暢通等情況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者按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領取面試通知單。
2. 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1.進行筆試后不面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
2.(筆試+面試)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 +面試成績×40%。
如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實際參加面試且成績有效的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5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不面試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實際參加筆試且各科成績均有效的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低于55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六、體檢、考核、遞補及公示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筆試的《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心理素質測評》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2.體檢
(1)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4)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5)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6)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招聘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招聘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三)公示
1.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對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動放棄等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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