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在公共科目和專業技能測試后、綜合面試開展前進行,針對進入綜合面試環節人員開展,在綜合面試人員名單公示期間進行。通過重慶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網址:https://rsc.cqmu.edu.cn/)公示參加考試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等情況及進入綜合面試人員名單。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重慶醫科大學崗位申請表》(附件2)、屬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須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及崗位申請表填報的相關印證材料原件到各院系(部門)(詳見《一覽表》)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結合考生考試成績研究確定。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40%
考試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七、體檢和考察
學校對應聘人員考試結果進行綜合審定,并按照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從高到低與擬招聘崗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體檢由學校會同院系(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一般二級甲等以上)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各院系(部門)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會同各院系(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包括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報名資格條件、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前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等環節出現的缺額將不再遞補。完成體檢或考察環節后,放棄后續資格的由各院系(部門)報學校備案。。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期限內的,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范圍,經考察發現的將取消其進入后續環節資格。應聘人員在面試前應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應聘人員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上報學校綜合審定。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2020年應屆畢業生應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待畢業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1個月之內。1個月后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納入事業編制,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擬聘人員應按時報到,在接到報到通知后30日內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和未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及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簡章所要求的文章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4),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63631020
3.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63631020
4.招聘政策咨詢重慶醫科大學人事處,電話:023-68485444
本簡章由重慶醫科大學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點擊下載)
1.重慶醫科大學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重慶醫科大學崗位申請表
3.《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
5.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文章來源:http://www.cqwsrc.com/website/zxgg/gqxx/html-1741/18384.html?gwdojq=iiw8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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