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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2021年度國考報考指南公告現已發布,新公教育 為廣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內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時查看切勿錯過報名時間。新公教 育為報考重慶事業單位考生提供備考資料、輔導用書、真題講義、筆試課程等內容, 歡迎各位考生加入備考QQ群 951111480一起學習!
一、關于報考條件
1.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報考。
2. 202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2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3. 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是否能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4.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于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
5. 應屆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6. 為什么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范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中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 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采取了哪些傾斜措施?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決定,根據《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規定,今年繼續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單獨或者綜合采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從中拿出一定數量的縣(區)級及以下機構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8. 《招考簡章》中所要求的學歷應當如何理解?
《招考簡章》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者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如,《招考簡章》中要求限本科學歷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9.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0. 哪些情形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11.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有被借調到縣級及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關工作(學習)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
如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有被借調到縣級及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調(幫助工作)時間和就讀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崗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報考定向招考職位。
12. 參加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的人員是否能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參加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13.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報考定向招考職位?
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和《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規定,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定向職位計劃。報考定向職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于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國防部統一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復印件,并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14. 錄用人民警察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公務員報考年齡規定執行。
市(地)級及以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即1994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干警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15. 如果報考者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如何處理?
報考者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或者公示人選。
16. 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
除2021年應屆畢業生一般應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外,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相關基層工作經驗等)均應在2020年10月前取得。
二、關于報名
17. 什么情況下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在招錄機關對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
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2020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但不可再次報考原職位。
18. 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報考者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19. 《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何時提供?
《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一般在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
20. 社會在職人員是否需要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
社會在職人員一般不需填寫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個別招錄機關有專門要求的,從其要求。
三、關于資格審查
21. 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報名期間,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集中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22.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的時間有規定嗎?
報名期間,招錄機關應在報考者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資格審查意見。
23. 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招錄機關根據有關公務員錄用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意見包括“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退回補充資料”和“待審核”4種情形。
24. 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通過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四、關于筆試
25. 考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考試考務費用以當地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為依據,具體情況請向承擔考試考務工作的當地考試機構咨詢,考試機構的咨詢電話可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過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26. 哪些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系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
27. 8個非通用語專業的考試如何安排?
報考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葡萄牙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進行的外語水平測試,然后參加11月29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外語水平測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試地點設在北京。請報考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公共科目筆試考點選擇為北京。
28. 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報考銀保監財經類職位、銀保監綜合類職位、銀保監法律類職位、銀保監財會類職位、銀保監計算機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進行的專業科目筆試,然后參加11月29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試地點設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自治區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請以上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合適的筆試考點。
29.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報考證監財金類職位、證監會計類職位、證監法律類職位、證監計算機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進行的專業科目筆試,然后參加11月29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考試地點設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自治區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請以上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合適的筆試考點。
3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試如何安排?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20年11月28日下午進行的專業科目筆試,然后參加11月29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一同公布。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考試地點設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自治區首府,不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請以上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合適的筆試考點。
31. 如何劃定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職位和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職位合格分數線會有所區別。
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等,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五、關于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32. 如何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公布后,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簡章》確定的面試人員比例,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
33. 什么時間進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一般在2021年2月底前進行。面試內容和方式結合招考職位的工作內容、工作性質和工作特點確定。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考生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者招錄機關網站查詢招錄機關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咨詢。
34. 是否所有職位都要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能力測試?
不是。只有《招考簡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才進行專業能力測試。
35. 專業能力測試如何組織實施?
專業能力測試由招錄機關負責,時間、地點、考試內容及要求等由招錄機關確定。考生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者招錄機關網站查詢專業能力測試安排情況。
36. 為何有些職位需要組織調劑?
個別招考職位超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招考簡章》確定的面試人員比例時,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面向社會公開進行,調劑公告、職位等可以在考錄專題網站上查詢。調劑結束后,進入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將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相關人員不再參加原報考職位的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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