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是指學校學生所應學習的學科總和及其進程與安排。廣義的課程是指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而選擇的教育內容及其進程的總和,它包括學校所教的各門學科和有目的、有計劃的教育活動。狹義的課程是指某一門學科。
一、學科課程與活動課程
從課程內容的固有屬性來劃分,課程可分為學科課程與活動課程。
學科課程是指從各門科學領域選擇部分內容、分門別類地組織起來的課程體系。我國古代的“六藝”和古希臘的“騎士七技”都是學科課程。學科課程分科設置,重視學科內容的內在邏輯聯系,但不重視學科之間的聯系;重視對知識的系統學習,但不重視兒童的興趣和需要,而且忽視學習的過程。
活動課程,又稱兒童中心課程、經驗課程,是為打破學科邏輯組織的界限,從兒童的興趣和需要出發,以活動為中心組織的課程。活動課程的代表人物是杜威。
二、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
從對學生的學習要求的角度來劃分,課程可分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
必修課程是根據人的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制定的,所有學生都必須學習的科目。它是個體社會化的基礎,主導價值在于培養和發展學生的共性。就我國現階段基礎教育課程現狀而言,必修課程一般包括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
選修課程是針對必修課程的不足之處提出來的,是為發展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個性特長而開設的課程。
三、分科課程和綜合課程
從課程內容的組織方式來劃分,課程可分為分科課程與綜合課程。
分科課程的主導價值在于使學生獲得邏輯嚴密和條理清晰的文化知識;綜合課程又稱“廣域課程”“統合課程”或“合成課程”,其根本目的是克服學科課程分科過細的缺點。它采取合并相關學科的辦法:減少教學科目,把幾門學科的教學內容組織在一門綜合學科之中。綜合課程的主導價值在于通過相關學科的集合,促使學生認識的整體發展并形成把握和解決問題的全面視野與方法。
四、顯性課程與隱性課程
從課程的呈觀方式來劃分,課程可分為顯性課程和隱性課程。
顯性課程亦稱公開課程,是指在學校情境中以直接的、明顯的方式呈現的課程。顯性課程的主要特征是計劃性,這是區分顯性課程和隱性課程的主要標志。
隱性課程亦稱潛在課程、自發課程,是學校情境中以間接的、內隱的方式呈現的課程,如師生關系、校風、學風等。隱性課程是伴隨顯性課程而生的,沒有顯性課程也就沒有隱性課程。“隱性課程”一詞是由杰克遜在1968年出版的《班級生活》一書中首先提出的。
五、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和研究型課程
根據課程任務,可將課程分為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和研究型課程。
基礎型課程是一種注重培養學生基礎的課程;拓展型課程則注重拓展學生的知識和能力;研究型課程是一種培養學生探究態度和能力的課程形態。
六、國家課程、地方課程與校本課程
從課程沒計、開發和管理主體來看,可將課程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校本)課程。
國家課程的主導價值在于通過課程體現國家的教育意志;地方課程的主導價值在于通過課程滿足地方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校本課程的主導價值在于通過課程展示學校的辦學宗旨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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