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過程的結構即教學過程的基本階段。教學過程大致分為以下五個階段:
1.激發學習動機
學習動機是推動學生學習的一種內部動力,它往往與學習興趣、求知欲和責任感聯系在一起。教師要使學生明確學習目的,激發學生學習的責任感和積極性。
2.領會知識
領會知識是教學過程的中心環節。領會知識包括使學生感知和理解教材。感知教材主要是使學生獲得關于所學內容的一個整體的表象,是所有教學活動的必經階段。理解的目的在于形成概念、原理,真正認識事物的本質和規律。
3.鞏固知識
鞏固所學的知識是教學過程的一個必要環節。鞏固知識的意義在于避免或減少對先前所學知識的遺忘,并且為順利地學習新知識、新材料奠定基礎。
4.運用知識
在教學中,運用知識、形成技能技巧主要是通過教學實踐來實現的,如完成各種書面或口頭作業、實驗等。此外,運用知識不只局限于技能和技巧的掌握,它還包括“知識遷移”的能力和創造能力的發揮等。
5.檢查知識
檢查知識是指教師通過作業、提問、測驗等方式對學生的學習效果進行考查的過程。檢查知識的目的在于使教師及時獲得關于教學效果的反饋信息,以調整教學進程與要求,并幫助學生了解自己掌握知識技能的情況,以便及時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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