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學生,但是受教育者卻不一定就是學生。受教育者的范圍要大于學生。
(一)公民受教育權的含義:
1. 確認了公民有受教育權;
2. 國家應當制定保護公民受教育權實現的法律并積極創造條件;
3. 國家在制定法律時不得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權利。
(二)受教育者的基本權利:
1. 享有參加教育活動并使用教育資源的權利;
2. 享有國家給予的物質幫助的權利;
3. 享有公正評價并獲得相應資格證書的權利;
4. 享有申訴權;
5. 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教育者的義務:
1. 遵守法律、法規的義務;
2. 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 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4. 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未成年人保護法》專門對家庭保護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①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②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要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
③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④要正確引導和教育未成年人,預防和禁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學校保護是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學校保護提出了明確的要求:①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為社會培養各種人才;②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學生的人格尊嚴的行為;③學校應當保護未成年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④工讀學校作為教育挽救有違法或輕微犯罪行為的未成年學生的學校,應當把轉變學生的思想作為首要任務,同時對其進行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技能教育。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除非已滿14周歲且觸犯刑法特別規定的幾項罪名,一般不予刑事處罰。
十一、教育法律救濟
(一)教育法律救濟的特點:
1. 以糾紛存在為基礎;
2. 以受損為前提;
3. 以補救受害者的合法權益為根本目的。
(二)救濟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有3種:1. 訴訟渠道;2. 行政渠道;3. 其他渠道。
十二、教育申訴制度:
(一)教育申訴制度的特征:
1. 教師申訴制度是一項法定申訴制度;
2. 教師申訴制度是一項專門性的權利救濟制度;
3. 教師申訴制度是非訴訟意義上的行政申訴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30日內,作出處理。
(二)學生申訴制度:學生對復查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學生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
學生申訴制度的參加人:1. 申訴人;2. 被申訴人;3. 受理機關。
十三、教育行政復議
(一)教育行政復議的基本特征:
1. 教育行政復議是一種帶有司法性質的特殊的行政行為;
2. 教育行政復議是一種依申請的行政行為;
3. 教育行政復議的對象只能是具體行政行為,而不能是抽象行政行為;
4. 教育行政復議的申請人只能是教育行政管理相對人(包括教師、學生和其他公民、組織等),被申請人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教育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
5. 教育行政復議執行不適用調解的原則。
教育行政復議:申請人應以書面形式在6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
十四、教育行政訴訟
教育行政訴訟作為教育行政法律救濟手段,具有如下特點:
1. 主管恒定。教育行政訴訟的主管機關只屬于人民法院,而不屬于其他機關。
2. 訴訟專屬。教育行政訴訟只能由教育行政管理相對人提起,不能由教育行政機關提起。
3. 被告舉證;
4. 不得調解。
十五、教育行政賠償
教育行政賠償特征:
1. 侵權主體為教育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
2. 侵權損害發生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
3. 侵權行為源于教育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違法行政;
4. 教育行政賠償主體是國家;
5. 教育行政賠償是一種法律責任。
教育行政賠償的構成要件:由損害事實、侵權行為主體、執行職務的行為違法和因果關系4個部分組成。
更多教師招聘面試內容,請訪問新公教育 QQ群671748890
新公教育為你提供更多考試資訊和招聘公告可關注微信公眾號【新公教育(cqxgjy)
熱門招聘 | 備考干貨 | 實時互動 |
---|---|---|
實時更新 | 關注查看 | 在線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