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關系是指人與人在相互交往過程中所形成的社會心理關系。
人際關系的需要有三類:包容需要、控制需要、感情需要
二十、人際吸引
人際吸引是人與人之間在感情方面相互喜歡和親和的現象。
人際吸引的因素:
1.相似性與互補性
2.個人品質
3.接近性與熟悉性
二十一、群體心理
群體心理是普遍存在于群體成員的頭腦中,反映群體社會狀況的共同或不同的心理狀態與傾向。
(一)群體規范
規范是人們共同遵守的行為方式的總和。廣義的規范包括社會制度、法律、紀律、道德、風俗和信仰等,是一個社會里多數成員共有的行為模式。不遵循規范就要受到譴責或懲罰。
非正式群體是群體的一個特殊形式,其規范沒有明文規定,而是約定俗成的,它是每個成員的行為準則。非正式群體規范的形成是群體成員在彼此相互作用的條件下,發生的一種內化的過程,是群體成員相互模仿、受到暗示,在順從的基礎上形成的規范。這種規范所形成的壓力,可能不被意識到。而如果群體成員對這種群體壓力承受不住,就可能向其他群體逃避,或者采取偏離行為。
二十二、社會助長行為
社會助長行為是指個體與別人在一起活動或有別人在場時,個體的行為效率提高的現象。
二十三、社會惰化
社會惰化是指當群體一起完成一件工作時,群體中的成員每人所付出的努力會比個體在單獨情況下完成任務時偏少的現象。
二十四、利他行為
利他行為是指不期待任何回報的親社會行為。
親社會行為是指任何對他人、對社會有利的行為,如幫助他人、自覺保護環境等;
助人行為是指以個人為對象的親社會行為。
利他行為具有四個特征:第一,利他行為的目的是有益于他人,而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第二,利他行為是一種自覺自愿的行為,不是迫于外界的壓力而做出的;第三,利他行為不求任何回報,是一種真正的無私奉獻;第四,利他行為具有自我犧牲性,它需要個人付出一定的代價,卻不為此而計較。利他者往往不僅勇于奉獻,而且樂于奉獻,幫助他人可以使他們獲得心理上的滿足感。
二十五、侵犯行為
侵犯行為又稱為攻擊行為,是一種有意傷害他人,引起他人生理或心理上的痛苦的行為。
二十六、社會影響
(一)從眾
從眾是個體在群體的壓力下,放棄自己的意見而采取與大多數人一致的行為的社會現象。
1.從眾的類型
根據外顯行為是否從眾及行為與內在的自我判斷是否一致,可以將從眾行為分為以下三類。
(1)真從眾
(2)權宜從眾
(3)不從眾
2.影響從眾的因素
(1)個體的特點
(2)群體因素
(3)刺激物因素
(二)服從
服從是個人按照社會要求、群體規范或他人的意志而做出相應行為的社會現象。
1.影響服從的因素
影響服從的因素很多,概括起來主要有三個方面:
(1)命令發出者。命令發出者的性、對執行命令者關心、愛護、是否監督命令執行的全過程等都會影響到服從。
(2)命令的執行者。道德水平、人格特征以及文化背景等也會影響執行者對命令的服從。
(3)情境因素。是否有人支持自己的拒絕行為,周圍人的榜樣行為怎樣,獎勵結構的設置情況,拒絕或執行命令的行為反饋情況如何等,也會影響到個體的服從行為。
更多教師招聘面試內容,請訪問新公教育 QQ群671748890
新公教育為你提供更多考試資訊和招聘公告可關注微信公眾號【新公教育(cqxgjy)
熱門招聘 | 備考干貨 | 實時互動 |
---|---|---|
實時更新 | 關注查看 | 在線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