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考核包括專業技能測試(答辯)、心理測試、綜合面試(結構化面試)。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攜帶身份證前往參加考核。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考核開展前進行。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研究成果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附件4),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考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考核資格。
應聘人員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未滿5年的,須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向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5);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滿5年的,可在體檢前或體檢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二)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
采取答辯的形式,時間為30分鐘,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內容進行綜合考量,具體時間及地點視報名情況另行電話通知,70分合格。
(三)心理測試
采取現場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具體時間及地點由學院另行通知。
(四)綜合面試(分值100分)
對專業技能測試合格者,進行綜合面試。在面試環節前有一科及以上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當場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開展綜合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測試時間為10分鐘,具體時間及地點視報名情況另行電話通知。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五)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人選。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可遞補的缺額是否執行遞補,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后明確意見。需遞補的,按以下規則確定遞補人選: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5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試小組中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網站(網址:https://www.cqjzc.edu.cn/)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同時學院與引進人才簽訂《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引進人才協議書》,落實引進人才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部分崗位需與聘用人員約定最低服務期(詳見本簡章附件1 “備注”欄信息)。凡此類崗位聘用人員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本簡章由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學院組織人事處,聯系人:朱老師,咨詢電話:023-61968108。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下載:
附件1: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公招崗位一覽表.xlsx
附件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doc
附件3: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博士專任教師報名表.docx.doc
附件4: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5: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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