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微信公眾號【新公教育】(cqxgjy) | 備考QQ群:663261430 | 備考課程:三年職通協議班
———————————————————————————————————
【導語】2020三季度重慶江津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98人公告現已發布,新公教育 為廣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內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時查看。新公教 育為報考重慶事業單位考生提供備考資料、輔導用書、真題講義、筆試課程等內容, 歡迎各位考生加入備考QQ群 663261430一起學習!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8名,其中:
1.面向社會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
2.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
3.面向定向江津區培養的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
4.面向定向江津區培養的全科公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2名;
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江津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次考核招聘各崗位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27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且國(境)外高校須為QS發布的2020年世界大學排名前600位。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5,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對國家統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專技12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正文和附件所指高校應屆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國(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讀且畢業時間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間的畢業生。
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視為應屆高校畢業生,但已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符合其他招聘條件但暫不具備教師資格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可以按照“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名應聘相應崗位。未取得相關職業(執業)資格的高校畢業生被用人單位聘用后,在取得職業(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相應調整的,將通過報名網站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
熱門招聘 | 備考干貨 | 實時互動 |
---|---|---|
實時更新 | 關注查看 | 在線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