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5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12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其中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2023年應屆畢業生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境內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明;境外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考生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四)專業方向。
《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專業學科出具相應方向證明和畢業成績單,如“教育學(語文方向)”,考生所學專業應為“語文”方向,持有“教育學類”專業(以畢業證名稱為準)畢業證的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語文方向”的證明,同時提供畢業成績單。若畢業證書對專業方向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崗位一覽表》(附件1)“其他條件”中應同時具備的“師范類”要求,若畢業證書或畢業成績單上沒有明確標注是“師范類”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專業學科出具該專業為“師范類”的相應證明以及成績單。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考試合格證明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本公告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報考中學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須通過英語專業四級或大學英語六級(425分)及以上;所有考生應持有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證書,其中中學語文學科教師應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證書。
特別提醒: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如有相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官網(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欄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四、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并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網頁提示上傳電子材料(含電子登記照,jpg格式,100kb以下)。招聘方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對考生填報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在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凡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一)網上報名。
考生在2023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7:00登錄梁平教育網人事報名系統(網址:61.161.109.123:8000),提交報考申請。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每一項內容,包括不帶“*”的項目,并上傳個人標準證件照的電子照片(小2寸藍底或紅底彩照,jpg格式,10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段)。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請認真核對本人所填信息是否準確,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避免誤報。
(二)報考資格網上初審。
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對考生網上填報或上傳的其他信息不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前,考生應仔細閱讀本公告要求的“報考條件”,以及各個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電子照片已上傳但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23年6月20日17:00前進行修改,重新提交并等待審核。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網上繳費。
考生資格初審合格后,須于2023年6月25日9:00-6月26日12:00在網上繳納考務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50元/科,共計100元,繳費注意事項見附件8),確認參考。網上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與本次招聘。
各招聘崗位的最終報名人數、繳費情況將在繳費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官網(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欄予以公布。
(四)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最低降為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梁平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降低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考生,退還其考務費。
(五)打印準考證。
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考務費的考生,于2023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8:00登錄梁平教育網人事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