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重慶市合川區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0人公告
2023-12-05 19:15:35admin文章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考試考核
此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
(一)筆試。
1.筆試為專業科目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綜合知識測試,分值為100分,時長90分鐘。主要測查內容包括:教育基礎理論(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基礎理論、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占比30%,專業知識(學科知識)占比70%。詳見附件1。
2.筆試時間暫定為2024年1月6日(星期六),具體筆試時間及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的規則:
(1)筆試缺考或零分的,不得進入后續環節。
(2)進入面試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3)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可根據具備資格人數逐一下調至2:1,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可進一步降低開考比例。
4.筆試成績、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等事項將在合川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c.gov.cn/)進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應按合川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c.gov.cn/)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接受報名資格復審,應提供資料詳見附件5。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面試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若遞補進行后,后續環節競爭比例仍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合川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降低開考比例。
進入面試環節人選名單及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合川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c.gov.cn/)公布。
(三)面試。
1.考試考核方式、內容及分值
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加綜合面試的方式同時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分值均為100分,總時間不低于20分鐘(其中結構化面試不少于10分鐘)。
專業技能測試:體育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實操和試講,主要測試考生的教學基本功、專業技能等;其余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試講,主要測試考生的教學設計能力、課堂教學藝術等。
綜合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測評。
2.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當天,若原確定進入面試的部分人員主動放棄,導致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經招聘方根據考生考試考核成績等情況研究同意,可放寬開考比例。
凡在進入面試任一環節中屬放寬開考比例的面試人員,其任一項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后續環節。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規則。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30%。
考試各科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合川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c.gov.cn/)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合川區人力社保局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合川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參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堅持“凡進必審”“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后確定。需遞補的,按體檢人選確定規則確定遞補人員,且遞補人員面試各科成績均不得低于70分。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合川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c.gov.cn/)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3年,方能交流或調動到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在3年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涉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規定執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合川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二)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42756176(合川區人力社保局)、023-42890598(合川區教委);
網絡技術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42756176。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
1.重慶市合川區教育事業單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3.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
4.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4月)
5.現場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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