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19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83人公告現已發布,新公教育為廣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內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時查看切勿錯過報名時間。新公教育為報考重慶事業單位考生提供備考資料、輔導用書、真題講義、筆試課程等內容,歡迎各位考生加入備考QQ群951111480一起學習!
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水利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3名。具體崗位詳見《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
3.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自愿在重慶水利電力職業學院服務5年以上;
6. 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7. 應聘人員年齡應達到以下要求:碩士研究生年齡應在35周歲及以下,副高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正高職稱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特別優秀者,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年齡;
8. 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簡章發布之日前一日。
(二)下列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因學歷層次不同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學校審核認定同意后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學校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四)工作經歷有關事項。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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