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0年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現已發布,新公教育為廣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內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時查看切勿錯過報名時間。新公教育為報考重慶事業單位考生提供備考資料、輔導用書、真題講義、筆試課程等內容,歡迎各位考生加入備考QQ群951111480一起學習!
原標題: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國家民政部與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職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創建全國文明校園先進學校、重慶市首批市級示范性高職院校、教育部職業院校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院校、重慶市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單位,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4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24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