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攜帶身份證前往參加考核。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結構化面試前開展,針對擬進入結構化面試環節人員開展。
進入結構化面試環節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需復審材料(附件2)的原件和復印件等,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不再遞補。
(二)結構化面試(分值100分)
通過現場交談、學術交流等形式進行,主要從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教學科研能力等方面對應聘者的學術能力、現代教育技術應用及創新能力、職業素養、團隊意識、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測試時間為30分鐘,具體時間及地點由學校電話通知。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人選。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一般二級甲等以上)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包括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對象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應聘人本人。
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期限內的,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范圍。應聘人員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滿5年的,在體檢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應聘人員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未滿5年的,在面試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應聘人員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確認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有關報考資格的各類信息材料是否屬實。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進行查證。
公招過程中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人員信息由招聘單位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考察合格后,放棄進入后續環節資格的人員信息由招聘單位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及聘用后全過程,凡查實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有關條件要求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電話通知考生,請保持電話暢通。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結構化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單位最低服務滿6年方能交流、調動;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一)本簡章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二)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81886011(陸老師、劉老師)、023-81886015(王老師)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4.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文章來源: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005/W0202005225215140867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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