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疫的特殊背景下,完善公共衛生體制機制、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成為全國兩會的關注焦點之一。
5月21日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大會發言人張業遂就公共衛生熱點話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表示,中國目前有30多部與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有關的法律,在此疫情大考中總體經受住了考驗,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下一步,人大常委會的一些重要工作是通過立法、修法,進一步完善和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體系。
公考角度解讀與分析
原因分析
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劇烈沖擊著公共衛生安全。總結抗疫的寶貴經驗,法治是重要基石。但也要看到,這次疫情暴露出我國在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公共衛生體系等方面存在一些短板。特別是在“理順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提高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完善公共衛生應急法律法規,健全重大疫情、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和救治體系”等方面,還需要下大氣力。從立法方面來看,法律上仍有空白、弱項、短板,缺乏全覆蓋和硬約束、硬條款,有些法律規定相互銜接不夠,甚至出現矛盾,確有系統進行修訂、完善的必要。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新冠肺炎疫情的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工作,明確提出“全面加強和完善公共衛生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體系”,為我國公共衛生法治建設指明了方向。
參考對策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把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關系比較重大、需要作較大修改的法律作為重點項目,列入計劃、著力推動。
二是堅持統籌考慮,全面推進。將大健康大衛生的理念貫徹到立法修法工作,在考慮公共衛生領域法律修改的同時,還充分考慮與之相關法律、涉及規定公共衛生重要內容條款有關法律的研究修改。
三是區分不同情況,采取多種立法形式。針對疫情防控中暴露的短板和不足,計劃中的項目有的需要作較大幅度修改,有的是新制定或剛修改的,需要作出針對性修改,有的需要進行聯動修改,有的可以“打包”修改。
四是堅持深化改革,解決難點問題。深入評估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的各種問題,需要立法落實改革決策,健全制度體系。
五是做好法律銜接,增強法律規范系統性、完整性、協同性。比如相關法律對疫情信息發布主體規定不完全一致等問題,要系統考慮相關法律制度,使各項制度規范嚴密、銜接有序、協調統一。
參考資料:
新華網:立法修法如何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新華社記者
人民網評: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正當其時 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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