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 者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黃薇
匯集眾智,各方高度認可
本報記者 張 璁
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的一項重大立法任務。根據工作安排,民法典編纂采取“兩步走”,即首先制定民法總則,其次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最終形成統一的民法典。面對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立法機關是如何“精雕細琢”的?
“民法典的立法過程是一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動實踐。”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黃薇表示,民法典編纂工作自2015年啟動以來,在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具體部署,立法工作機構認真開展研究,廣泛深入調研,采取多種形式聽取意見建議,不斷對草案進行完善。
“匯集眾智”是民法典編纂中一個明顯的特點。黃薇舉例說,在婚姻家庭編起草過程中,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法定婚齡問題,除認真研究各方面意見建議外,為進一步提高立法決策的科學性、準確性,立法工作機構還委托國家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對公民的結婚意向年齡開展專項調查。
事實上,相關草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后,立法工作機構均通過中國人大網全文公開草案,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據初步統計,自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常委會審議至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7次公布各分編及民法典草案,累計收到410349人提出的951607條意見建議。針對這些意見建議所涉及的問題,立法工作機構認真研究,并在草案修改過程中加以體現。
立法要實事求是,符合社會實際。黃薇介紹,立法工作機構多次赴地方開展立法調研,聽取地方有關方面對法律草案的意見建議。在民法總則起草和民法典各分編編纂過程中,多次赴不同地方開展立法調研,召開座談會,深入小區、居委會、企業、高校等基層一線,聽取意見建議,并認真加以吸收。與此同時,根據黨中央的統一部署,還成立了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最高法、最高檢、司法部、中國社科院、中國法學會參加的民法典編纂工作協調小組,定期召開專門會議。
“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編纂過程中,如何完善高空拋物墜物的相關規則引起社會各方的高度關注。”黃薇說,針對高空拋物墜物事件頻發、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狀況,立法工作機構在原侵權責任法規定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國外有關立法規定,召開由有關部門、專家學者、物業服務企業、業主代表等各方參加的座談會,并赴有關地方進行專題調研,最終對草案的相關規定進行了完善,取得了各方的高度認可。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
奠定基石,保障經濟發展
本報記者 倪 弋
“民法典為法院做好民商事審判執行提供了基本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民法典在法律體系中居于重要的基本法地位,是促進和保障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法律基石,也是法院審理和執行民商事案件最重要的實體法依據。
通過編纂民法典,完善了我國民商事領域的基本規則,既為廣大人民群眾的民商事活動提供基本遵循,也在供給側為人民法院做好民商事審判執行工作提供了全面詳實的法律依據。“民法典是一部民事權利的宣言書,為人民法院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供基本指引。”劉貴祥說,民法典調整和規范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以權利為本位,系統規定了權利確認規則、權利行使規則和權利保護規則。例如,民法總則第五章對民事權利作出了具體規定,通過對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知識產權等民事權利的一一列舉,凸顯了對民事權利的尊重,加強了對民事權利的保護。
“民法典鮮明體現和弘揚了中國特色、時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同時又是健全市場秩序,維護交易安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基本法律。”劉貴祥說,例如,誠信是人類社會千百年傳承下來的道德傳統,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要求,民法之所以能夠成為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就在于市場經濟是以誠信為基礎的契約經濟。民法典草案在總則編中倡導誠信的價值原則,同時在物權編、合同編的許多具體條款中建立起誠信導向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既為市場經濟提供了司法審判和執行指引,也營造誠信價值觀的法治環境。
在劉貴祥看來,民法典與國家其他領域的法律規范一起,共同支撐著國家治理體系。通過民法典編纂,進一步完善我國民事法律規范體系,為推進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強勁動力,也為不斷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多元司法需求,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依據和規則支撐。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
編纂法典,填補立法空白
本報記者 徐 雋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說,制定中國自己的民法典,是幾代民法學者的夢想,如今,這個夢想就要實現了——即將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審議民法典草案。
“這是新中國立法史上一件里程碑式的大事。”王利明說,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具有基礎性的民事法律規范。民法典草案分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7編,立足中國實踐、借鑒吸收各國立法經驗、體現了我國民事立法的應有水平。
據王利明介紹,我國立法機關曾多次啟動制定民法典,但因為受當時經濟社會發展的限制,對民法典制定采取了“先零售后批發”的策略,也就是先制定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民事單行法,然后在此基礎上再編纂民法典。但編纂民法典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而是要用科學合理的、富有邏輯性和內在一致性的體系來整合現有民事單行法的全部內容,并填補一些領域的立法空白。
“法典化有助于解決單行法律不全面、不系統、不協調等問題,解決顧此失彼的法律沖突。”王利明說,編纂民法典對司法機關來說,將提供全面、權威、系統的裁判規則;對公眾來說,將指引和規范各種各樣的民事行為。
“民法典草案單獨設立人格權編,是我國民法典編纂的一大亮點。它適應了互聯網、大數據時代對人格權保護的需要,回應了當前人格權保護面臨的各種挑戰,具有中國特色、中國智慧。”王利明舉例說,民法典草案建立了對侵害人格權的禁令制度,由法院對侵害人格權的行為及時發布禁令,有利于及時救濟受害人。
王利明表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編纂民法典的決定后,立法機關做了大量工作,法學界、法律界積極建言獻策、襄助立法。民法典各編都經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修改,目前,完整的民法典草案已經成熟。編纂民法典是為民立法,把人民愿望置于首位,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訴求,最大化地謀求人民的利益。期待民法典早日頒行,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力制度支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
以人為本,完善法律體系
本報記者 魏哲哲
“民法典的編纂緊密圍繞基本民事權利的確立、實現、保障和救濟,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事法律制度體系進行了豐富和完善,處處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表示。
王俊峰認為,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從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民事權利、維護社會關系和諧穩定出發,對緊急情況下財產征用、有關合同權利義務、物業服務企業職責和業主義務、侵權責任等條款,有針對性地提出完善建議,將民事權利法定化、法定權利具體化,在總結既往立法經驗基礎上有許多新的突破,亮點很多。
以社會普遍關注的“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為例,侵權責任編草案明確了各方責任的劃分,對于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同時,還規定了建筑物管理人應當履行安全保障義務以及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這有利于充分保障被侵權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引導公民自覺提升社會公德和法律意識,有利于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社會治理。”王俊峰說。
民法典單獨設立人格權編,突出保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重要權利。王俊峰認為,這是民法典的重大創新,體現了國家對加強人格權保護的重視,彰顯了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順應了新時代人民群眾的呼聲。人格權編草案三審稿將“隱私”定義為“自然人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等”,擴大了隱私權保護范圍;將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功能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范圍,使個人信息保護更加全面、嚴謹、細微。
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的婚姻觀念也在發生變化,婚姻家庭糾紛逐漸增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制度。“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設立,有利于盡可能挽救當事人的婚姻,避免當事人因為一時沖動而草率離婚,并強化當事人的家庭責任感,維護和促進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王俊峰表示,承載著人民期待、凝結著幾代法律人夢想的民法典草案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也必將為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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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民法典,護航美好生活(法治頭條)
文章來源:http://legal.people.com.cn/n1/2020/0514/c42510-31708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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